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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检察官提醒你切莫酒驾醉驾

年关将至,检察官提醒你切莫酒驾醉驾
稿件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2-13 15:12:11

年关将至,亲友聚餐饮酒增多。我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亲朋好友相聚喝酒助兴乃是常事,但喝酒不开车的底线不能突破。然而,一些司机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违法酒驾最终落入法网,在执法人员面前“尽情表演”,出尽洋相。检察官梳理了近期办理的几起典型案例,下面来看看最近那些酒驾司机的百态人生吧!

酒后开车接送朋友心存侥幸被起诉 

朱某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至本市徐汇区天等路丹棱路附近,在驾车转弯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擦,被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查获,经鉴定,朱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66mg/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朱某某后悔不已,据他交代,之前醉酒期间曾多次找代驾,但发现警察未查酒驾,心存侥幸决定“铤而走险”,不料却被“逮个正着”。最终,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徐汇法院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醉驾后违法停车任性妄为被起诉 

凌晨,陈某某与朋友畅饮一夜后,驾驶小轿车从本市徐汇区东湖路附近的停车场驶出,因中途困意渐起,便将车随意停在路边,自顾自睡着了。陈某某因违法停车被旁边的执勤民警发现,民警本是上前纠正其违法停车行为。不料,陈某某满身酒气,被民警当场查获酒驾。经鉴定,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55mg/ml,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徐汇法院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无证醉驾摩托车引发事故被起诉 

吴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本市徐汇区老沪闵路附近,与前方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两车事故,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见吴某某神志不清,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鉴定,吴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5mg/mL,涉嫌醉酒危险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在调查中,民警还发现,吴某某竟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牌驾驶摩托车,不仅无证驾驶,还醉酒危险驾驶,情节恶劣。最终,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吴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徐汇法院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各位司机朋友

酒驾不仅限于驾驶汽车,摩托车同属机动车辆,酒后驾驶处罚力度与汽车相同。此外,酒驾处罚不是一阵风,永远不会刮过去。临近年关,少不了朋友之间的走动联系,聚餐上也往往会喝酒助兴,但是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酒局的安全出行,您可以选择打车、代驾或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出行工具。广大群众要珍爱生命,对他人负责,远离酒驾。切莫因酒驾触及法律的底线,既伤害自己和他人,也伤害到家庭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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