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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老板非法排污获刑!东莞环境资源审判庭首例案件宣判

今年5月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8月5日开庭审理了第一宗刑事案件。今天,一起来关注这起案件。

   电镀厂直接排污被查,总锌超排放限值45.7倍

   2018年8月9日,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在万江新和社区查封了一家偏僻隐蔽的无牌电镀加工厂。这家电镀厂通过厂内直排口,向外界水体环境直接排放了未经处理的废水。警方当天将老板段某敏和员工王某传唤审查,环保部门随后对工厂进行检查。

   涉案另一名老板段某闪在电镀厂被查封的当天恰巧不在东莞,得知出事后就一直没有露面,2018年8月18日,警方在广州将其抓获。

   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报告显示,涉案电镀厂排放的废水总镍超排放限值0.5倍,总锌超排放限值45.7倍。由于该电镀厂的废水通过工厂独立排水口流出,再与其它工厂的废水通过公共排水渠排走,段某闪因此提出质疑,认为废水样本是取自公共排水渠。

   对此环境部门回应称,废水样本并不是取自段某闪所说的公共排水渠,而是电镀厂的独立排水口,取样时还有村委会人员作为见证。

   老板辩称不懂法,但这不是不承担刑责的理由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今年4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段某闪、段某敏、王某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段某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30000元,段某敏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处罚金20000元,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10000元。

   一审判决下达后,被告人段某闪觉得自己很“冤枉”。在他看来,自己的电镀厂确实存在污染,但污染并不大,并且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只是开个小作坊养家糊口,没什么大错。

   对于段某闪认为电镀厂“污染不大”的说法,环境部门表示,电镀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重金属,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都会产生重大危害,所以对电镀企业的审批、验收以及排污许可证的发放,都非常严格。

   对此,段某闪又抱怨没人告诉他这是违法的,对其追究刑责是“故意刁难”。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副主任科员钟煜铎表示,如发现他涉嫌刑事犯罪,反而不能先对他行政处罚,而应当移交给公安部门,请司法机关处理。因为刑事责任重于行政责任,不懂法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理由。

   明知废水有毒有害还排放,破坏环境不可逆转

   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庭审中,段某闪同样以“不懂法”作为辩解理由,与此同时,他还提出,自己的电镀厂所用原料不含镍元素,但监测报告显示总镍超标0.5倍,因此对监测报告的真实性表示质疑。对此,段某闪的辩护律师还提出,环保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问题,没有证据证明上游企业并无排污,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污水无法确认是由涉案电镀厂排出的。

   公诉机关认为,环保执法过程合法、透明,涉案电镀厂大量使用锌元素的原料,与监测结果能够相互印证,建议法庭维持原判。合议庭经过合议后认为,该案证据确凿,环保部门的执法过程、取样地点均不存在瑕疵,鉴定结果合法有效,段某闪属于明知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废水,还将废水直接排放。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特别指出段某闪等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给环境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该案具非常强的警示意义。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处理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过去普遍存在“以罚代刑”的情况,这不但没有提高违法成本,反而让违法者产生了侥幸心理。党的十八大以后,相关法律对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入罪门槛降低,入罪条件更明确,让环保部门打击环境领域违法行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副主任科员钟煜铎说,东莞在2013年以前没有移送过一宗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从2013年到2019年6月这六年期间,移送的案件已经超过200宗。接下来,该局还将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综合运用民事追偿的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最终的目标是还老百姓真正的碧水蓝天。

   环境污染入刑将成常态,违法者代价大

   究竟什么样的情形会构成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孙立凡解释,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严重包括违规排放镍、锌、铜、银等污染物,超标十倍以上就可以定罪了,本案排放锌超标四十几倍,所以被定罪判刑。

   被告人段某闪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他不大理解为什么大家都在做同一个行业,偏偏是自己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孙立凡指出,只要做了迟早都要还的,所谓的法不责众是侥幸和赌博的心态,国家关于污染环境的规定是越来越严,行政执法的广度和深度也越来越大,社会民众对保护环境的关注度空前,广大企业尤其是电镀、印染等高污染风险的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该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

   环境污染事件严重侵犯公众健康权,甚至会造成公共环境安全事件,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肇事企业和个人充其量是被罚款了事,违法成本过低,也使得一些人无所畏惧。随着打击环境污染力度加大,法律越来越完善,环境污染入刑必将成为常态,刑罚的威严,也将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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