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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传抗癌“神药”?莫轻信,检察官为你揭露真相!

祖传抗癌“神药”?莫轻信,检察官为你揭露真相!
来源: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19-11-29 14:36

  案情回顾

   2013年5月,李祥(化名)收到朋友转发的这条短信后,如获至宝,因为他的姐夫赵启(化名)刚被查出肺癌晚期。转告姐夫这一消息后俩人商量决定试一试,他们通过中间人找到了短信发件人孙路(化名)和周亮(化名)。         

  孙路自称家中有祖传的抗癌秘方,不吃药,不打针,不化疗,只要将药在鼻子旁一吸,保证能根治,这样的“神药”自然价值不菲——200万元,经双方商量最终价钱定为150万元。孙路出具承诺书“承诺其可以将赵启的病看好,若病未看好,无条件退还治疗费用”。之后赵启从医院办理出院手续,开始由孙路替自己抗癌。

  所谓的治疗就是每天闻孙路制成的内含白色粉末的棉球,再将棉球塞进鼻腔,九天为一个疗程。

  一个疗程后,孙路、周亮一起向赵启索要人民币30万元。之后孙路又单独索要3万元药费。

  两个疗程过后,赵启的病情不但没有丝毫好转,反而急转直下,迅速恶化。赵启家人这才如梦初醒,将孙路控制要其还钱,后孙路报警。

  孙路到案后承认自己没有医学知识,所谓的祖传秘方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在得知孙路被抓后,周亮潜逃外地,最终于2019年4月21日被抓获。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2019年分别以涉嫌诈骗罪将孙路、周亮起诉至法院,平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年、五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病急切莫乱投医,耽误病情又破财。

  法网恢恢终不漏,早日投案得解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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