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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各级人民法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东莞市各级人民法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日期:2020-01-29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初九)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亦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三、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予以准许。 四、我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五、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六、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的规定,请到法院办理诉讼服务的群众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温馨提示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因立案、开庭等现场接待工作造成人群聚集,同时解决部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正常参与诉讼的难题,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近期如有纠纷需要向我院申请立案、信访申诉、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网上预约、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办理,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降低风险。我院亦将同步增加人力、物力以提高电话和网约接待的能力,竭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 网上立案业务: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关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东莞一法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网上立案服务;或拨打立案窗口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8677234、88677204)。 信访或申诉业务:请拨打信访申诉部门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8677103、88677100)。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的,请拨打上述联系电话提前预约。 2.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我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的开庭、调解、质证等诉讼程序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由案件经办人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3.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本次疫情处于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处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按时参与诉讼的,可向我院申请延期审理。延期申请依开庭传票上的联系电话联系案件经办人后,通过电话、传真或微信等电子途径提交。 4.请关注案件的答辩、举证、上诉等期限是否在近期即将届满,并注意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通过邮寄方式向我院提交相关材料,或者联系案件经办人通过传真、微信等电子途径提交。 5.部分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仲裁保全等)或执行案件的办理因交通管制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法院工作人员会积极跟进,具体进度可与经办人联系。另外,若涉及财产续封、现场保全等紧急事项的,请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前与执行部门联系。我院执行团队的工作微信联系方式可通过“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东莞一法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此外,各执行部门的紧急联系电话如下: 执行立案:88677232、18576883631 执行集约:88677621、88677663 88677170、18576883631 执行局:18576856696 傅沛佳 18576856939 刘伟华 东城法庭:22462002、18825725710 刘宇兵 南城法庭:23198704、18576856919 余沛潮 松山湖法庭:26621653、18576883596 肖荣庆 寮步法庭:82812833、18929180857 黄伟钊 道滘法庭:88339990、18565903367 邓志成 石排法庭:81868022、18576883591 陆涛 石碣法庭:81838779、18576856692 黄庆生 石龙法庭:86101265、18576883581 邱宝璋 86101126、1857685 6991 谢维全 麻涌法庭:88289280、18576856833 袁惠章 茶山法庭:86865936、18576856816 董泽 中堂法庭:88811511、 18576856832 李满良 6.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的规定,到法院办理业务的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防疫特殊时期,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特此告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工作提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院近期开庭等事项提示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我院(包括辖下人民法庭,下同)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初九)的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需申请改期的,请向我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 二、原安排2月3日后一段时期内开庭、听证等诉讼活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请联系我院案件承办人员申请延期。 三、我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四、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小程序“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或邮递方式办理。拟近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五、按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的规定,请到我院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减少人员流动,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正月初九)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二、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2月3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五)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经本院排查并和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联系后再确定是否需要改期。 三、上述期间公告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的,本院经审查后予以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