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人:
地 址:
受委托人: 律师
工作单位: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电话:23138999-
现委托以上受委托人在我本人/我单位与 纠纷一案中我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可代为提起诉讼,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及上诉,进行调解与和解,代为申请执行,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
二00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