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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自导自演骗婚大戏骗走女方40万元英俊潇洒还多金,性情和善还干练,谁料,这样的“好男人”竟是地道的骗子。近日,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温情丈夫竟是职业骗子 2018年4月,被害人王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告人刘某,闲聊中王女士了解到刘某经营一家做监控工程的公司,合作单位主要是政府机关,公司虽然在刘某叔叔名下,但实际由刘某掌控。外表英俊、性情温柔、心思细腻还多金,这样的刘某很快就俘获了王女士的芳心。见过刘某的“父亲”,二人开始谈婚论嫁。直到婚后的一天刘某突然人间蒸发。人财两空的王女士这才警觉,想方设法联系到刘某父母,见面后竟然发现“此父亲”绝非“彼父亲”,王女士顿时懵了。这时她才真切地意识到自己跌入了刘某自导自演的“骗婚”大戏。为了骗取钱财,刘某用2盒香烟“请”拾荒人员扮演“父亲”演大戏,从两人相识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前前后后从王女士处骗取约40万元。 编制情网连环套,原来是惯犯 更让王女士不能接受的是,在刘某导演的这场大戏里,她并不是唯一的女主角。2018年10月,为将“拾荒人”妆扮成“父亲”,在购物时刘某加上了服装店老板李女士的微信,李女士对长相英俊、出手阔绰的刘某十分有好感。很快,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得到李女士的信任后,刘某以公司年底结账急需2000元为由向李某借款。李女士虽然诧异条件如此优越的刘某为何连2000元都拿不出来,但不好意思推辞还是给了。没过多久刘某依约将钱还给了李女士,并承诺等年底自己的工程款一到位就为李女士买车。听后李女士既开心又羞愧,从此彻底为刘某“借钱”亮起了“绿灯”。在与李女士交往期间,刘某还是按照设计好的套路见“父亲”、谈婚论嫁……直到失联,李女士才发现自己价值约3万元的戒指和项链也跟着“不翼而飞”! 2019年1月,王女士及其亲属将刘某扭送公安机关,原来自2006年起,刘某便因犯诈骗罪、盗窃罪多次被法院判刑,2016年下半年刑满释放,时隔2年又“重操旧业”。 法院判决 威海高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