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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派火拼抢地盘开赌场敛财两亿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翟小功 通讯员马润娇

9月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五指山“鹏辉帮”石某进、王某等51人涉黑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

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等7项罪名,先后实施了48起违法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指控,上个世纪80年代末,吴某勇(另案处理)带着石某进、王某等人混迹于五指山市电影院开设的赌场内。1995年8月,吴某勇成立了五指山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后相继笼络李某富、吴某文等人。

从1997年起,吴某勇以鹏辉实业有限公司名义,在五指山市红旗路55号一楼开设“牌九”赌场。1998年又在红旗路55号二楼增设“牌机”赌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上述赌场被当地群众称为“鹏辉赌场”,吴某勇等人亦被称为“鹏辉帮”。

因开设赌场攫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该团伙在当地名声大噪,逐步形成了“鹏辉帮”涉黑组织。2003年,吴某勇又在红旗路94号开设“啤酒机”赌场,赌场规模继续扩大。2004年,吴某勇因赌场被查获,个人被判处缓刑而转到幕后,并指使石某进管理赌场生意。

石某进伙同王某继续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和五指山市“月亮帮”“烟酒帮”等帮派争夺势力范围,扩大该组织在五指山市区的势力和影响,逐步确立了石某进和王某在组织中的领导地位。

为扩充经济实力,持续扩大赌场经营规模,2005年起,吴某勇又指使石某进等人先后在五指山市红旗路百货公司三楼、杏花楼二楼、红旗路13号铺面等多处开设“牌机”“牌九”等赌场。2009年,为进一步扩大赌场规模,在五指山市百货公司一楼、水果街等地开设了“大小”“黑九”等赌场。

据检察机关指控,“鹏辉帮”涉黑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层级分明。吴某勇、石某进、王某对组织的发展、运行、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管理,掌握并分配组织非法收益,系该涉黑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

该涉黑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组织的利益及壮大发展,严格对内管理,具有明确的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低层级对高层级成员的称呼要使用尊称,组织内部要讲团结,兄弟被欺负了要组织人员打回来等。

为便于管理和笼络成员,该涉黑组织租房为成员安排食宿,安排成员到组织所经营的赌场等场所工作,领取工资;在所经营的娱乐场所,免费提供特定包厢及酒水供组织成员娱乐;为受伤的组织成员提供医疗费、对被关押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等福利。

为大肆敛财,“鹏辉帮”分别在五指山市红旗路、解放路、农垦大院等地开设了“牌九”“牌机”“快二”等赌场,累计获利7000多万元,并以此设立了五指山华爵商务酒店、五指山华爵房地产公司、五指山至尊娱乐会所等经济实体。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通过上述经济实体牟利两亿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为维护组织利益及非法权威,“鹏辉帮”长期与“月亮帮”“烟酒帮”等帮派互斗互殴、相互报复,在五指山市红旗路百货公司、农垦大院、佳佳娱乐会所、至尊娱乐会所、雅蓄路第二市场区域等公共场所,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2人轻伤。该组织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五指山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持续了5天,当庭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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