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13712931166

         

看守所会见、法庭辩护

律师首页 >> 以案释法 >>刑事 >> 重庆一保姆虐待痴呆症老人获刑两年
详细内容

重庆一保姆虐待痴呆症老人获刑两年


2020-09-11 11:10: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重庆一保姆虐待痴呆症老人获刑两年

  本报讯 (记者 通讯员 怡)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虐待被看护人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因虐待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曾某雇佣被告人李某看护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王某。后因曾某在看望母亲时发现身上有瘀青,怀疑是被保姆虐待,便在家中安装摄像头。今年5月17日,曾某查看监控时发现李某殴打和虐待母亲,遂报警。经查看监控发现,在今年4月至5月17日期间,李某照顾王某时,用脚踢伤王某手部致其轻微伤,并采取捆绑、喂食脏污等具有人身伤害性、严重侮辱性的方式对王某进行虐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王某儿子所雇佣的保姆,对王某负有看护职责,其虐待被看护人员,情节恶劣,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但李某系被动到案,不构成自首,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易运鹏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