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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打击力度除隐患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湘龙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黄牛”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组织大量“抢手”“客服”专门从二手网站上抢购热门演出票,然后高价倒卖获利。 长沙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湘龙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在长沙县某小区抓获嫌疑人6名,扣押涉案手机6部、电脑两台,追缴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据交代,嫌疑人周某和周某洋瞅准了“商机”,为牟取暴利,从今年9月起雇佣彭某、沈某智、单某、夏某臣倒卖演唱会门票,其团伙成员在各大二手平台收购热门演唱会门票,之后在其他平台高价转卖,累计销售票数1300余张,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周某等6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 针对各地营业性演出、赛事、热门景区存在“黄牛”倒票突出等问题,公安部今年专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共排查网络倒票线索1.9万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00余人,查获各类门票1.2万张,约谈整治一批票务平台,下架处置违规门票网店300余家,研判拦截“黄牛”账号5万余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等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勤务指挥大队教导员赵华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线上,一些“技术型黄牛”通过研发新的抢票外挂软件来钻漏洞、囤倒票;线下演出现场的“黄牛”群体往往混迹于人群中,流动性强、隐蔽性高。诸如此类的“黄牛”行为造成违法行为甄别难、取证难、处罚难的现状,给消费者和社会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危害,不仅扰乱了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秩序,虚高的票价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大的经济负担。此外,“黄牛”活动还可能涉及诈骗、偷税漏税等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赵华分析认为,如果“黄牛”使用软件帮助客户抢票,并获得非法利益,扰乱正常购票的秩序,还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所规定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消费者在寻求代抢时往往会将个人信息提供给“黄牛”,如果“黄牛”非法利用其个人信息或将其信息提供出售给他人,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