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刑事律师张瑞山

    

法律咨询电话:13712931166

         

看守所会见、法庭辩护

律师首页 >> 法治资讯 >>推荐 >> 认为路边车没人要,请人开锁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
详细内容

认为路边车没人要,请人开锁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


 来源:检察日报

看到路边停车位上有一辆老款汽车,车身很脏,车胎气压不足,自认为没人要,又正好是自己喜欢的车型,就找开锁师傅配钥匙并将车开走,不成想只开了一天就被查获。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7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6月6日上午6时左右,王先生准备开车出差,当他到路边停车位找车时发现车没了。这辆车是他早些年买的,只是这些年开得少了,最后一次看到该车是在6月4日下午。发现车不见后,王先生便报了警。

很快,盗窃汽车的马某投案自首,被盗车辆被追回。5月22日,马某路过此地,看到了停在路边的这辆老款汽车。马某非常喜欢这个车型,看到车身很脏、前后轮胎气压不足,自认为是车主不要了,想占为己有供自己上下班代步。他联系了开锁师傅,商定了开锁价格,但那两天马某外出有事就耽搁了下来。

6月5日下午,马某看到车还在,又联系开锁师傅,假装自己是车主,让开锁师傅配制钥匙。之后,马某先是清洗了车身,给轮胎充了气,随后将车开回了老家。结果,第二天下午就接到了警方的电话,他连夜将车开回停放到原处,并投案自首。

经鉴定,车辆价值2.6万余元。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马某依法提起公诉。鉴于马某认罪认罚、投案自首、得到被害人谅解,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张永睿)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