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不论是白天还是夜晚,城市或者乡村,随处可见各种车辆:货车、小轿车、摩托车等。而与之相对的,是交通安全意识的滞后。下面这两个案例,无一不在用血泪的教训提醒我们,交通出行,安全放心间。
第一位主人公李先生,是一位有着十五年驾龄的老司机。这一天凌晨,他驾驶着货车经过十字路口时,正准备由东向西直行通过,却遇到红灯。怀着凌晨不会有车经过以及相信自己经验的侥幸心理,李先生不顾红灯,加速行驶,试图通过路口。
谁料,刚行驶到路口中心位置,一辆小轿车从北向南驶来,正好通过路口,两车发生猛烈碰撞。事故造成轿车司机死亡,车内乘客重伤的严重后果。李先生因为超速,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一死一伤的行为,被交通部门判断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被昌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第二位主人公范先生,是一起连环撞车案的事主。这一天清晨,他驾驶一辆货车经过内环线的时候,因为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在前车因为上坡减速时,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范先生通过窗户逃脱,但其车内两人被困。事后,范先生积极采取报警、呼叫救护车等行动,但却没有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直接造成后两车撞车。
其中一专项作业车撞到尾部,一普通客车撞向驾驶室右侧。事故共造成范先生车内两名乘客一人当场死亡,一人抢救无效死亡。而范先生被相关交通部门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目前因为违反交通法规且事后未按规定设立警告标识,造成两人死亡的行为,已被昌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随着交通工具的日益普及,我们也应该随之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昌小检在这里提醒您,驾车要注意以下几点:
1.熟读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和事故处理办法;
2.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
3.夜间出行尤其谨慎小心;
4.杜绝侥幸心理。
唯有交通规则放心间,安全才能一路伴我们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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