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申请书

撤诉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441,负责人:,住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中侨大厦A座25层,电话:13712931166。

被申请人:,汉族,1968729日出生,住址:湖北省蕲春,身份证号4211,电话:1392

被申请人:姜,汉族,1966109日出生,住址:湖北省蕲春,身份证号421126196610,电话:1392

原起诉案由:

申请人于2019125日对被申请人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粤1971民初41号向你院起诉。

撤诉请求及理由: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过友好协商,已达成依原代理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律师费的协议,为便双方今后继续合作,申请人讲求撤回起诉。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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