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民间借贷)
民事起诉状(民间借贷)
原告:陈某某,男,XX年XX 月XX 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7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7XXXXXXXX
原告:XX市xxx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其他:XXXXX
法定代表人:李XX,代表人联系电话:137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萧某某,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8XXXXXXXX
被告:李某某,女,XX年XX 月XX 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7XXXXXXXX
被告: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其他: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代表人联系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偿还借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以上合计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XX年XX月XX日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XXXXX元。原告同一天将XXXXX元现金(或者转账、或者他人代转)交给被告,并同被告约定还款日期XX年XX月XX日,利息XXX元。双方签定了借款合同。现借款已到期,被告未将此借款款项偿还原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法院依法处理。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或盖章):XXX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加盖私章)
X年X月X日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
(本件于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有效) | ||||||||||
1.填写本件前请仔细阅读《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通知书》。 | ||||||||||
告
知
事
项 | 为方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及时接收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填写的事项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不及时告知变更事项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人民法院为其免费提供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帐号为:受送达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律师执业证号码 @sd.gdcourts.gov.cn。该邮箱为广东法院诉讼文书送达专用邮箱,没有其他邮箱功能且不能删除和更改;该邮箱一经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次确认。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邮箱开通时自动生成登陆密码,并发送提示短信至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指定的手机号码;每次登陆邮箱都需输入密码和验证码。受送达人应妥善保管密码。 电子邮件一经发送成功,诉讼文书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到达专用邮箱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为保障您的诉讼权益,请及时登陆邮箱查收并下载诉讼文书。 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背面。 | |||||||||
案由 | 案号 | |||||||||
当 事 人 提 供 的 自 己 的 送 达 地 址 | 当事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送达地址(必填。由当事人自己,或者具备相应授权的代理人填写) | 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 | 身份证号码 (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 ||||||||||
邮寄送达 | 送达地址: | |||||||||
邮政编码: | 收件人: |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电子送送 | 当事人接收邮箱帐号: | @sd.gdcourts.gov.cn | 接收短信手机号码 | |||||||
其他联系方式: | ||||||||||
代理人的送达地址(可由代理人填写) | 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 | 身份证号码: | ||||||||
律师执业证号码: | ||||||||||
邮寄送达 | 送达地址: | |||||||||
邮政编码: | 收件人: |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电子送送 | 当事人接收邮箱帐号: | @sd.gdcourts.gov.cn | 接收短信手机号码 | |||||||
其他联系方式: | ||||||||||
当事人特殊身份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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