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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侦查程序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下是侦查人员李某对其单独讯问的笔录:李某:被告示人王某,你知道你为什么被拘留吗?王某:不知道李某: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你犯了盗窃罪,你如实交待一下你的问题。王某:我没有偷东西,我是被冤枉的。李某:你要老实交待,顽抗是没有出路的。王某:我没有罪,我要请律师。李某: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你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你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你是怎么盗窃林原家的财物的?偷了多少东西?王某:我现在不想回答问题。我以前听说不定期,在一些电影中也看到过,我享沉默权,可以不回答你的问题。李某:你可以不回答我的问题,但是,你要想清楚后果!李某:据我们调查,你一贯品行不端,曾经谈过好几个对象了,总是三心二意,始乱终弃,对不对?王某:什么?你们无权过问我人私生活!李某:政府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如果老老实实交待罪行,问你什么就回答什么,我们可以放你出去。否则,我们可以关你一辈子! 问:上述讯问笔录哪些方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并分析理由。 【参考答案】 1.侦查人员不应单独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于2人2.侦查人员不应在开始讯问时,先让其陈述犯罪事实。讯问时首先应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 3.侦查人员不应拒绝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要求。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 4.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享有沉默权。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问题。 5.侦查人员不应要求犯罪嫌颖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6.侦查人员不应说“你老老实实交待罪行,问你什么就回答什么,我们可以放你出去。否则,你们可以关你一辈子!”侦查人同不得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